【政策导读】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就医有哪些扶持政策?
来源:院宣传科 作者:院微宣传 发布时间:2020-06-23 15:14:11 查看次数: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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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就医有哪些扶持政策?
农村贫困人口患病住院,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分别为1500元、600元、1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付比例分别为70%、80%、90%。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付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标准的,纳入大病医疗保险报付范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报付比例为90%;其他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为5000元,报付比例为80%。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
农村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政策减免、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给予救助。其中,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按照100%进行救助,年救助限额6万元,其他重点救助对象按照80%进行救助,年救助限额5万元。
农村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及住院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费用(含自费部分)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60%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限额为10万元。
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和低保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政策减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后剩余费用(含自费)超出总费用10%的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进行全额兜底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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